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杭锦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北部,地跨鄂尔多斯高原与河套平原,黄河自西向东流经全旗242公里,库布其沙漠横亘东西,将全旗自然划分为北部沿河区和南部梁外区。梁外区以草原和天然林保护区为主,草原辽阔,草质优良,并盛产多种野生绿色食品,是自治区重要的草原生态畜牧业基地;沿河区属于黄河冲积平原,水源充沛,土壤肥沃,是自治区高效农牧业基地。全旗辖12个苏木乡镇,总面积1.89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13.2万,其中蒙古族2.3万人,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、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。杭锦旗辖8个镇、3个乡、1个苏木:锡尼镇、巴拉贡镇、吉日嘎朗图镇、呼和木独镇、独贵特拉镇、巴音乌素镇、伊和乌素镇、四十里梁镇、杭锦淖尔乡、塔然高勒乡、阿门其日格乡、浩绕柴达木苏木。杭锦旗地域辽阔、资源富集、物华天宝,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。